法院调解需秉持以下原则:
其一,自愿原则。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自主决定权,他们可以决定是否参与调解,以及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绝不能强迫他们接受任何调解结果。当事人的意愿是调解的基石,只有他们自愿参与并达成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合法原则。调解活动以及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调解,才能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尽力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责任。只有清楚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才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
其四,保密原则。对于在调解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必须予以严格保密。这些信息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权益和商业利益,应当得到妥善的保护,不能随意泄露。
总之,法院调解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通过依法依规的调解,以实现公平、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的目标,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