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当一方不愿意离婚,而另一方决定起诉离婚的时候,那确实会经历一段特定的时间流程。就拿审理期限来说,一般一审要是采用简易程序,那审理期限大概是三个月;要是用普通程序的话,审理期限就会是六个月。
要是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并且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出现,那原告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又去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要是过了这六个月再次起诉,一审法院,还是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上诉,也可以先等待判决生效,然后再等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整个这个过程的时长,可不能一概而论,它会因为具体的案情、法院的工作效率等等这些因素而有所差别。要是一方特别坚决地不同意离婚,而且又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定离婚事由,那这个时间可能就会拖上一到两年,甚至更久。不过大家要记住,在离婚诉讼里,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其实就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