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父母名下的房子在夫妻离婚时那可是不能随意分割的。为啥?因为这房子的所有权压根就属于父母,压根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这里面可有特殊情况。就好比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对这房产有出过钱,并且还能拿出证据证明这钱不是给父母的赠与,那没准就能依据出资以及相关约定去主张自己的相应权益。
再说说另一种情况,如果有一方恶意把夫妻共同财产伪装成父母的房产,然后偷偷转移财产,要是被查出来了,那肯定会对财产的分割产生影响。
总而言之,离婚时能分割的财产基本上得是夫妻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父母名下的房产通常是不包含在这范围内的。
那你想想,要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约定好某些房产的归属问题,那在离婚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