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主要是依据几个方面来确定。首先得看子女实际的需要,就像孩子日常的吃喝拉撒、学习用品这些方面的需求。然后,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要是一方收入高些,那可能承担的抚养费比例就会相对多一些;要是收入低些,承担的比例可能就会少点。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很重要,不能脱离实际情况来定抚养费数额。
要是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就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给。要是要抚养两个以上的子女,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绝对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就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同样参照前面说的那个比例。
而且,抚养费不仅仅只是生活费,还得包括子女的教育费,比如报各种辅导班、买学习资料等费用,以及医疗费,孩子生病看病的费用也得算在里面。如果原来定的抚养费数额没办法满足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了,或者孩子因为生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费用已经超过了原来定的数额,那孩子就有权利要求增加抚养费。不过,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为失业、患病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得很糟糕,实在没有能力按照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来给付抚养费了,那他也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