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主要情形包括: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如果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12。
?被告人不在案的案件?:如果被告人不在案,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12。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情形,法院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12。
?证据不足的案件?:如果案件证据不足,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将案件退回检察院?24。
?其他特定情形?:如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法院也应将案件退回检察院?12。
法院退回案件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
法院在审查起诉的案件后,会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检察院。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
证据不足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宣告被告人无罪后,检察院根据新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12。
检察院收到退回案件后的处理方式
检察院收到退回的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