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贩卖毒品罪行很难用金钱来获取保释此事,产生的原因在于贩卖毒品被视为严重犯罪之一,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极其恐怖和巨大。在实践中的司法程序中,对于此类严重案件的保释,会展现出极高的审慎态度。这项决策往往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嫌疑人所带来的潜在社会威胁以及是否存在逃跑的可能性等等。一般来说,贩卖毒品罪行的嫌疑人想要取得保释并不是一件易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