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单纯的金融交易行为并不必然被判定为构成帮信罪,其关键在于此种行为的性质、手段以及发生时所处的环境因素等。倘若,某人在明知另一人正计划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之时,依然积极协助对方完成资金转移的工作,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那么他将有很大概率会被判定为涉嫌犯有帮信罪。然而,假如参与者的取款事宜乃是基于合理、合法的理由,如为自身合法的账户资金流动进行操作,那么便不会被视为触犯此条款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