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代位权通常运用于涉及金钱债务的场合之中,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非金钱债务亦有可能受到代位权制度的管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申请行使其代位权时所面临的条件相较严格。关于非金钱债务的处理,假如此类债务能够顺理成章地转化为诸如损害赔偿等以金钱为依托的债权请求,便可能被视为可运用代位权的范围内。然而,对于那些要求债务人必须亲自主导履行的、具备人身依附性质或者需要特定技能才能完成的非金钱债务,往往难以借助于代位权来予以实现。例如源自人身关系造就的扶养、奉养义务等等。总的来说,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代位权是否能够适用于非金钱债务问题,需从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出发进行深入剖析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