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分未执行的合约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予以取消。具体而言,此类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自然灾害、政治动荡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到;其次,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来临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确表达或其实际行为表明将不再兑现主要义务;再者,若某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债务,且经过催促仍未能在合理期限之内完成履约;此外,若当事人因拖延履行债务或具有其他违约行为而使得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最后,还有除此之外为各法律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手续,通常需向相对方发出解除通知书。在合同被解除之后,尚未开始履行的内容将终止执行;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应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合同性质,当事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还享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