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不想离,另一方坚持离,那么坚持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起诉前,需要先做好一些准备工作。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其次,要写起诉书。起诉书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再次,要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裁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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