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假设对方为事故全责方,那么通常情况下,受害者有权向其提起下列赔偿请求:首先是医疗费用,这其中涵盖了紧急救援、诊断、药物、住院以及所有与医疗相关的开支;其次是误工费用,即由于该事故使得受害人无法继续进行正常的职业活动,因而造成的收益损失;第三是护理费用,假使受害人需要他人提供护理服务,便有权利申请此项赔偿;接下来是交通费用,它主要用于病人就医及处理事故等方面引起的合理交通支出;再者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这是指在住院期间所享有的饮食补贴;再次是营养费用,这项支出需根据医生的建议或者专家做出的鉴定意见来拟定;如果在雇员身上发生了残疾现象,经过专业人员鉴定后,受害者就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残疾赔偿;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则是指因为残疾而必须配备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最后是财产损失,这包括车辆维修、物品毁坏等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具体的起诉项目及其索赔额需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证明文件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