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赌涉案金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用作赌注的款物:即参与赌博者投入的赌资。
? 换取筹码的款物:即用于兑换赌博筹码的资金。
? 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即赌博活动中赢得的资金或物品。
? 为赌博提供帮助或从中获取的收益:包括为赌博行为提供协助所获得的收益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网赌涉案金额的认定会综合考虑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平台流水、相关证人证言等各类证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赌资包括用作赌注的款项、换取筹码的款项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项。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此外,网赌涉案金额的计算也包括充值金额和提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