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国家那可是有着严谨的法律体系,就拿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制来说。就好比一场激烈的法庭对决,一审结束后,要是有一方不服,那就可以提起二审。那要是二审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这可就厉害了,就跟定海神针一样,判决一经作出,那法律效力就立马杠杠的。
比如说有个员工遇到了交通事故纠纷,一审判决出来后他觉得不太对,就赶紧提起了二审。等二审法院的判决一出来,那这就跟铁证似的,必须得遵守。而且,这时候当事人可不能掉以轻心,得赶紧按照判决内容去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是有一方耍赖,就是不履行,那另一方就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好像法院给了另一方一个大棒,逼着那耍赖的一方乖乖听话。
要是二审是以裁定方式结案的,那裁定作出之日同样跟判决一样,生效。这就像是法律给整个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不管是判决还是裁定,生效时间那都是确定得不能再确定,就跟时钟一样精准,一到那个点,法律效力就瞬间爆发,谁也别想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