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人民检察院拘留审查逮捕工作规定》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拘留决定的期限通常设定为14日;但在极个别、特定情况下,出于对案件侦破的需要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因素,这个期限可延长至最多持续17日期限。拘留其实是一项暂时且具有强制性的司法管控手段。在侦查办案过程中,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某些法定情节,便有权力依法作出拘留决定。然而,在决定采取拘留措施之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并在发现其并不符合拘留条件时,立即予以释放。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相对于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的拘留行为,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相对较为罕见。因此,当您面临与拘留相关的具体法律问题时,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