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寻衅滋事或者其他暴力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所遭受的拘留,可以区分为行政拘留以及刑事拘留两大类别。在行政拘留的时期内,倘若得到了公安部门的许可,则可以进行探望。然而,若为刑事拘留,特别是在案情侦破的关键阶段,通常仅有辩护律师得以与犯罪嫌疑人士会面。行政拘留乃是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实施的惩戒,因此,其探访规定相对于刑事拘留而言较为宽松。至于刑事拘留,这是针对涉嫌刑事罪行的强制性行为,在此过程中,受限因素较多,主要是为了防止外部干扰案件的侦查工作。需注意的是,实际的探望规定可能会因为地域特性以及特殊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