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将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纠集多人共谋进行赌博或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活动者,视为构成赌博罪。针对“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有组织叁名或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累计超过五千元的抽头利润,赌资总额累计达五萬元以上,以及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累计超过二十人其中任一种情况都可以确认为聚众赌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不同地域对赌资额度的实际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微妙的差别。对于那些仅属偶然涉足赌博、且赌资金额相对较低的个体来说,他们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但是可能会面临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局面。赌博行为不仅对个人及家庭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而且也有可能促使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敬而远之,杜绝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