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赌博情况下涉及发展下线者的量刑判决问题,其法律依据主要在于其犯罪情节之严重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的相关规范,凡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核心目的,从事聚众赌博活动或是将赌博作为职业的行为,均被视为赌博犯罪。同时,若存在通过发展下线参与网络赌博的情形,该种行为还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指控范围内。就一般的定罪准则来看,如果仅是发展少量下线且情节轻微,那么罪犯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需承担相应罚金的惩罚。但若此类行为涉及到大量繁衍下线、赌博资金数额异常庞大等严重情节表现时,量刑则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须履行罚金刑罚。具体的刑期裁决,需要结合发展下线的人数规模、涉案赌博资金总额、以及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作用等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