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看守所之后,判刑的具体时长并无固定衡量标准,需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各类犯罪证据的收集状况等等各类复杂因素而定。一般的情况下,对于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来说,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到最终判决大概需要耗费四至六个月不等的时间。然而,若案件整体情况严重,疑难且繁杂,牵涉人员众多、涉及多个罪名,或者证据尚显不足需要对已有的侦察工作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那么所需花费的时间自然会相应延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侦察任务期间,正常情况下的有效侦查期限通常不宜超过两个月;如遇案情复杂的情形则可以进行适当的延长,具体延长时限为一个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统一指定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司法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审核期限可以延长半个月。而在进入法院审判环节之后,一审法官必须确保在两周之内做出宣判的决定;当然,为了应对某些特定的特殊情况,法院也有权将判决的日期延迟至三个月,但无论如何,最迟不得超过这一上限。总的来说,在进入看守所之后,判刑的具体时长存在着相当大的变数,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