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通常来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前为了结婚这个目的而给予女方的财物就是彩礼,它具有特定的附条件性。通常情况下,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及其家庭的一种赠与,主要是为了达成结婚的约定。
在司法实践里,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要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还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也应该予以支持。
因此,一般来说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在结婚之后依然归女方个人所有,不过要是出现特殊情况,就可能会返还给男方。比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男方生活困难等情况,彩礼就可能会被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