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成立的公司债务分配,一般是按照这样一些原则来的。要是这债务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并且是用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那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公司的债务,得由公司的财产去清偿,跟夫妻的共同财产没啥关系。不过,如果这债务虽然是在婚前形成的,但是后来却用于婚后夫妻一起的生活,像用于家庭的装修之类的,那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清偿。要是能够证明债权人明明知道这债务是个人的债务,或者这债务压根就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可就得由债务人自己的财产去清偿。总而言之,得根据具体的债务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全面地去进行判断,这样才能确定债务到底归谁所有,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清偿它。就好比说,要是有一笔债务,得看看它到底是因为公司经营产生的,还是因为婚后生活产生的,再看看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它的性质,然后才能准确地确定该怎么处理这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