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法定刑如下:
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此外,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等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