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的婚姻关系一直持续着的这个期间,要是用妻子的名义去买的房子,大部分情况下那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有那种特别清楚明白的书面约定,专门表明这房子就只归妻子一个人所有,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从法律角度来看,就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就好比说,双方在结婚之前就签了财产协议,把房子的归属给明确地约定好了,或者是在婚后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这房子是妻子个人的财产之类的情况,那这房子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把房子买好了,然后又登记在了妻子的名下,并且也没有其他什么约定的话,一般就会认定这房子是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总而言之,得根据具体的购买时间、约定的情况等等这些方面来综合地判断这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