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后将户口从男方家迁出的步骤如下:
向新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女方需要向新的迁入地点所属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
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女方需要向现有户口所在之处的派出所提交迁移请求。
开具户籍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开具相应的文件。
申请迁入:携带此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市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进行迁入申请。
获得准予迁移证书:待获得准予迁移证书后,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书。
完成迁入:最后,携带迁移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新的派出所完成户口迁入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之间有关于户口迁移的约定或是法院判决、调解书对此有所规定的,那么他们就必须根据这些特殊情况进行户口迁移处理。
此外,女方也可以选择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即重新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或者申请迁移户籍回原籍。需要女方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迁移户籍或者分户手续。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