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内户口迁移
1. 所内迁移,条件: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迁移手续。
2. 所间迁移,条件: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流程: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获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最后,持《市内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市外迁入
1. 外埠农业人口,条件:与本市农业人口结婚的外埠农业人口,其户口可迁入本市农业户口配偶处。流程:提交结婚证、双方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 外埠非农业人口,条件:工作调动:需有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购房:需有房产证且符合当地购房落户政策。投靠亲属:如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需符合相应条件。流程:根据不同的迁入原因,准备相应材料,如调令、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经派出所、分局、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再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要求,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时间安排,不同地区的办理时间可能不同,有些手续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时间审批,要提前做好时间规划。
3. 政策差异,各地的户口迁移政策存在差异,在办理迁移前,最好向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