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里的担保期限通常有两种情形。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有六个月的时间。在这六个月里头,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去提起诉讼,也没有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期限,同样也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也是六个月。要是当事人事先约定了保证期间,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不过,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要早,或者两者相等,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了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那就属于约定不明确,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总而言之,担保期限的界定对担保人的责任承担那可是非常关键的,必须得根据具体的情况,精准地去把握好担保期限,这样才能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