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一张二十年的欠条还有可能是有效的。《民法典》里规定,要是想让人民法院去保护民事权利,那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要是法律另有规定的话,就按照规定来。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还有知道义务人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不过,如果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了,人民法院就不会再保护。但要是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延长。要是在这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期间里面,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之类的情况,那诉讼时效期间就得重新计算。所以,到底这张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得综合考虑欠条的形成时间,还有这期间是不是存在时效中断等这些因素。
欠条有时候会涉及到法律效力的问题,那二十年的欠条到底还有没有效?
总之,对于二十年的欠条是否有效,要全面考量各种相关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判断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