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民间借贷方面的纠纷,是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那被告的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那个地方)。再说说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里已经清楚地约定了履行地,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要是没约定,就以接受货币那一方的所在地当作合同履行地,也就是出借人的所在地。
比如说,出借人在A地,借款人在B地,双方没约定合同履行地,那出借人就可以向自己所在的A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约定了履行地是在C地,那就得向C地的法院起诉。这里得注意一下,专属管辖的那种情况除外,就像因为不动产产生的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就得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总之,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各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