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对于老人的房子,是没有直接能够继承的权利。不过,如果在老人去世之前,这儿媳对老人尽了那种主要的赡养义务,那就可以当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然后去参与遗产的分配。
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等这些人。而儿媳,它本身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这个范畴里头。但是,那些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在对遗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是可以依据“那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失去配偶的儿媳或者女婿,能够当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么一个规定,去主张自己相应的继承份额。
所以,可不能随随便便地就说儿媳一定有继承权或者没有继承权,得看具体的情况是咋样的。要是儿媳和老人之间存在一些特殊的约定,又或者是有其他的法律情形出现,那可都有可能影响到继承权的认定。就好比说,要是老人之前特意立下了遗嘱,说要把房子留给这个儿媳,那这儿媳肯定就有继承权;要是没有遗嘱,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的这些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