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判定并非仅仅依据欠款金额。它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标,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一定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这是一个关键的参考依据,但绝不是唯一的判定标准。比如说,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就存在欺骗行为,像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或者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等,同时还具备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即便欠款金额没有达到前面所说的标准,但是综合考虑各种情节非常严重的情况,那也是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的。相反,如果只是单纯的欠款没有归还,即便欠款金额比较大,但是如果没有诈骗的故意和诈骗的行为,那也仅仅只是民事借贷方面的纠纷而已,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索要欠款。所以,不能单纯地以欠款金额来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还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