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乃指债权人在特定情形下,可借助其对债务人所拥有之合法债权,为保全其自身债权之实现,直接代替债务人之地位,行驶债务人对第三方所享有之权利。然而,代位权之行使须严格遵循以下四项基本要件: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合法有效;其次,债务人需出现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所享有的到期债权之行为;再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已经届满;最后,该债权不得为债务人专属所有。
在代位权行使的实际效果上,首先,应由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债务之义务;其次,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再者,在代位权诉讼程序中,次债务人对于债务人的抗辩理由,有权向债权人提出。值得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