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件的量刑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项因素,诸如诈骗案涉及的钱款金额、采取的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地区,通常情况下,对于诈骗行为所侵犯的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而言,如果达到了三千元人民币到一万元人民币这一额度之间,乃至更高达到三万元人民币到十万元人民币以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程度,则可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极其恶劣”的相关刑事法规条款所规定的范畴。在此类情形之下,诈骗犯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处罚;而对于那些诈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接受罚金的处罚;至于那些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然而,如果这些罪犯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能够对自己的罪行提供立功表现,或者能够积极地退还赃款等,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从而在法定的刑罚范围之内得到更为宽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