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对于洗钱罪的量刑基准有着明确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一般情况下,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洗钱的数额、洗钱的手段、对金融秩序的危害程度等。不同的案件情况会导致量刑有所差异,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对洗钱犯罪的有效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