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才会被判刑。毁坏他人财物达到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当然,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比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3000元左右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可能8000元左右才达到这个标准。
如果只是偶尔一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且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等。但如果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即使每次数额未达到判刑标准,也可能会被累计计算数额,从而达到判刑的条件。
总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是否要判刑,主要看毁坏财物的数额以及是否有多次故意毁坏等情节。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情况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