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轻微伤一般属于治安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
对于轻微伤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损失。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