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主要有两种方式有助于尽早结案。其一,保证人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由保证人担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如随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保证人需具备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这种方式依靠保证人的监督和约束,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以争取尽早结案。其二,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若违反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若遵守规定,待案件审结后,保证金会予以退还。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通过这两种取保候审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他们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实现尽早结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