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人连带无力偿还债务时,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其一,债权人能借助法院诉讼这条路径,请求对法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像法人名下的房产、车子以及存款等都在可执行范围内。要是法人的财产不够清偿所有债务,那债权人在执行程序里就得留意法人的其他关联方,比如股东之类的。要是发现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等状况,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的范畴内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另外,要是法人属于企业,那就很可能会涉及到破产程序,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会按照法定的顺序来清偿债务,那些未能清偿的部分或许会被减免掉。
总之,一定要综合利用多种法律手段和程序,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