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建的房子归属需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
1. 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建造房屋,不论出资比例,基于夫妻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形成的财产属性,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可能。若有证据表明房屋由一方单独出资建造,另一方未参与出资,或者双方在建造时有明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那可能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要确定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考虑资金来源、双方约定及相关证据等因素。若有争议,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