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酒席费用的承担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不能一概而论认定由女方单独承担。
1. 从性质看,酒席费用通常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范畴。既然是共同生活相关支出,在离婚时应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来处理。
2. 若酒席费用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合理支出,比如为双方家庭、社交等共同事务举办酒席,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3. 若有明确证据表明酒席费用是女方单独举办或主要由女方承担,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女方实际支出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建议在离婚时,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如费用清单、支付凭证等,以明确酒席费用的实际情况。同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合理确定费用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