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违约纠纷里,主张损失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守约方得证实因违约方的行为遭受了确切损失,像直接损失(违约造成实际财产变少)、间接损失(像可得利益损失之类)都要证明。
这是合理的。一方面,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的诉讼原则,要求主张损失方举证能促使其积极收集证据,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避免无端诉讼。另一方面,让主张方举证也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避免一方随意以违约之名索要赔偿。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例如环境污染这种侵权类违约,就可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为了避免在违约纠纷中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主张损失的一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单据、来往信件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充分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