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杀人犯的家属是没有那种法定的必须要赔偿的责任。因为刑事责任,是由犯罪人自己去承担的,杀人犯得用他自己的个人财产来给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不过,如果家属自己乐意去代为赔偿,这可是他们的权利,法律可不会禁止。就像有些家属,因为亲情之类的原因,特别希望能弥补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损失,然后就主动去找受害者家属商量,接着进行赔偿,这种行为是完全可以的。但要是家属没有那个意愿,而且也没有能力去代为赔偿,那可不能强制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家属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非得赔偿的义务的,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到底要不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