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离婚补偿款无力支付,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探讨分期支付的可能性,明确分期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每期的金额等细节,将这些约定写入离婚协议中,以确保双方都能遵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由第三方调解机构或组织介入,帮助双方达成支付方式及期限的协议。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收入、财产状况等,判决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完毕离婚补偿款。若仍无法按时支付,对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在诉讼过程中或判决后,若未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可能会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后果,这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生活的多个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