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已经签了字的调解书有不同意见时,相关处理流程如下:
1. 申请时间及对象:在调解书被送达后的六个月内,有权利向作出这份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 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得符合一些法定的情形,例如:
(1)调解的时候违背了自愿的原则;
(2)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3. 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申请再审的时候,要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的材料,还要把自己有异议的具体理由以及依据都说明清楚。
4.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5. 审查结果:
(1)如果符合再审的条件,就会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2)要是不符合条件,就会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6. 结果判定:申请再审并非一定能得到支持,最后的结果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