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对于婚内分割共同财产案件的收费通常依据财产标的额来计算,不同额度区间收费比例不同,如不超过 1 万元部分每件交纳 50 元,1 万至 10 万元部分按 2.5%交纳等,且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可能有所差异。
2、若涉及复杂财产状况或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另行确定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2. 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3. 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 50 元至 100 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