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对妻子有遗弃行为时,妻子首先应与丈夫进行坦诚的沟通,以平和的态度让丈夫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希望他能够改正。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有可能促使丈夫自我反思和改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若沟通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妻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反映情况,请求这些组织进行调解。这些组织熟悉当地的情况和居民关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双方解决纠纷,促使丈夫履行扶养义务。法律依据同上述民法典规定。
3、妻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丈夫履行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等。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对丈夫的行为进行约束,强制其履行对妻子的扶养责任。同时,妻子要妥善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丈夫遗弃行为的相关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将对妻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