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这意味着在分配时尽量保持公平,比如一套房子价值 100 万,夫妻双方各分得 50 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若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共同债务 60 万,共同财产有 40 万,那么先以 40 万共同财产清偿,不足的 20 万再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比如一方偷偷把共同存款 50 万转移走,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就会让其少分这 50 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