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产保全裁定作出后一般应立即执行,被告知晓被保全后立案时间无明确规定,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会及时审查,符合条件会迅速立案,因各地法院工作流程和案件数量等因素,可能在数天到一周左右。
2. 若被告对保全裁定有异议,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这会影响立案进程,具体立案时间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