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借款合同纠纷官司,公司应及时与出借方沟通,说明还款困难及原因,争取达成还款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应积极准备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及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在买卖合同纠纷官司中,公司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或付款义务。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同时,要妥善保存交易凭证,如买卖合同、发货单、收货单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对于侵权之债官司,公司应尽快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责任范围和损失程度。若确有侵权行为,应主动与受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规定,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4、在劳动债务相关官司中,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保。若出现纠纷,应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员工诉求,积极协商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