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人公司通常情况下债务承担方式:一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自身财产承担,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妻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特殊情况下股东及妻子的责任:如果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不分等,债权人可以请求否认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若妻子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等情况,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