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带小孩出走两年,男方起诉离婚,通常会被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相关法律明确,一方要求离婚,可经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符合此情形。
1. 从法律规定看,女方带小孩出走两年可视作分居满两年,男方以此起诉离婚获支持可能性大。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中实际分居情况的考量,旨在保障当事人合理的离婚诉求。
2. 不过,具体判决要依据案件实际和证据。比如出走原因、期间双方有无联系互动等,都会影响法官判断。
建议男方收集能证明分居事实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以增加离婚诉求获支持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