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时,离婚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这能体现双方的意愿和协商能力,避免过多诉讼带来的麻烦。比如可以商量房产归谁,另一方获得多少补偿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于房产、车辆等动产等共同财产,协商或判决确定归属能明确财产的最终处置方式。这样能避免在离婚后因财产归属不清而产生新的纠纷。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当涉及到债务等其他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问题时,也需一并妥善处理,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例如,若共同债务未清偿,可能会影响到双方的财产分割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总之,有共同财产不影响离婚进行,只要依法合理处理好财产分割等事宜,就能保障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